【背景链接】
材料一:《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当前,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微博],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但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
材料二:2014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的9名环保部门基层公务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大肆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除了环保、查违部门外,海关、质监、税务、教育等多个系统的具有实权的基层公务员都存在收受红包的贪腐,今年3月以来,深圳皇岗海关物流监管处8名科级干部因涉嫌放纵走私罪陆续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解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日积月累,易积重难返,往往会引起大的社会问题。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仅关系个人作风和廉洁问题,更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人心向背、国家的前途命运,它是我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政府多次重申,在继续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严肃查处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将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第一:基层执法人员官“微”权“重”。而法律意识比较单薄。基层执法人员权利虽小,却往往有自己管辖的一片地盘,以农村来说,国家的农保、低保政策的实施,基层执法者在办事上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虽然权力看上去不大,却实实在在在管事。只要管事或长期管事,权力就容易膨胀,权力就会被无限放大;有些基层领导干部奉行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接受他人宴请,收受红包礼金,贪图吃喝玩乐和钱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就损公肥私;有些基层工作者主观上信奉特权思想,刻意去追求权利的私有化,特别是把权利看成个人发财、谋利的工具;放松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在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过度攀比,导致心理严重失衡。
第二:是缺少对基层执法权力的监管。一是上级领导离得远,难管;执法点多线长,又管不好,从而养成了基层执法人员唯我独尊、自高自大的“形象”;二是群众不想管,形成了一种“民不告,官不究”的局面,
第三:反腐败制度和程序不完善,公务员反腐条例中一些规定过于笼统,一般号召性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少,文件的规定也仅仅限于“严肃”、“不得”、“应当”等限制性字眼。
第四:用人机制尚欠完善,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与”德才兼备的机制下,为更好的推动工作的开展,往往评价一个公务员的成绩就是能力机制。
因此,要做好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首先要要真正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消除官僚主义现象,要把好领导干部任命和选拔关,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决不能让为政不廉的腐败分子得到提拔重用。从根本上堵塞产生腐败的根源。不断加强基层执法者的法律意识,提高拒腐防便的能力。
其次,完善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拓宽和完善信访渠道。全方位、多方面的加强监督。
再次,深入查处惩治腐败行为。对基层干部腐败已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严加惩罚。一方面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其他公民会产生心理效应,另一方面可以教育和鼓舞人民,使人民相信法律,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从而自觉敢于同腐败分子做斗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打虎拍蝇”中,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约束,杜绝基层“微权力”寻租,才能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带来的清新之风,净化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