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及取消计划的公告
《苏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成功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须核减招录计划数,直至该职位取消。
至11月11日16:00缴费截止,共有2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现根据上述规定,相应地进行核减或取消,公布如下:
苏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