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连云港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1年1月27日-28日(星期三-星期四)
第一批:1月27日 下午13:00-17:30,外省、外市考生、14天内“疫情防控行程卡”有外省行程的本省考生。
第二批:1月28日 全天 8:30-17:30,其他报考东海县机关、乡镇(街道)的考生。
地 点:东海县委党校(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振兴路,东海县公安局北侧)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需提供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考生)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定向招录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职位代码60-65),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网查询,下同)、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截止日后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相关证明。
5.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考生,以第二学位(须普通高等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位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须出具县(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8.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职位,报考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9.夫妻两地分居的,还须出具结婚证、在东海县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须提供父母在东海县的户籍证明,以及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如:独生子女证、乡镇街道开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军官证以及配偶所在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批文。
10. 职位对江苏户籍、生源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如考生本人的高中生学籍卡或学籍表、或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或普通高校学工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1. 报考职位如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还须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职业(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12.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它职位的,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党校学历。
13. 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于体检前提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报考者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连云港市2021年度公务员面试事项友情提醒》《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并根据疫情形势及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随时作出调整。
(二)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及14天内“疫情防控行程卡”有外省行程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应服从资格复审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资格复审现场熟悉情况,考生可提前了解资格复审点的位置和前往线路,资格复审当天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规定的地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确认符合2021年度省、市招录公告(简章)及报考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应在招录机关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东海县委组织部咨询沟通。
(二)因疫情、天气等情况,东海县委组织部可能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等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东海党建网(http://www.dhdj.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0518-87298808 dhgwyk@163.com
中共东海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