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财政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秘书岗位。
2、招聘人数: 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镇江市户籍和生源(含辖市区),近三年(2009—2011年)毕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学历及专业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中文、文秘类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定于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18日(上午9:20—11:20,14:30—17:00),在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四楼403室。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丹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不予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1)公共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
(四)体检和考核
根 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江苏 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由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镇江市丹徒区财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88992016
监督电话: 88992038 88990019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