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人发[2008]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3月份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市直7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
一、职位和要求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2011年5月份镇江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招聘职位条件,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符合应聘条件者不受户籍限制。
(四)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5日—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下载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xxgk/clxz/fgzcc/),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经单位申请和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批准,可将空缺名额调剂至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前由招聘单位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用。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汇总报名情况报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备案后,制定考试方案。考试方案经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公示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8912898(市卫生局监察室),0511-8440337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1-88912868(市卫生局人事处)。
附:2011年5月份镇江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卫生局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