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从全市各级机关中公开选调综合文秘岗位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文字功底扎实、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综合文秘工作经历(上述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以前);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办公室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9:30—9月14日(星期三)16:00;地点:市政府办公室207室。
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考生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市级机关考生加盖单位印章〕,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公开选调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规定减少选调计划。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办公室业务知识和综合文稿起草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四)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试用期半年,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政策咨询电话:85099121、85215121。
信息发布网址: 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
附件:2011年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综合文秘岗位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