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大队为开发区行政执法局直属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大队承担全区规划、建设、文化、房管、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现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含5县市4区)公开选调行政执法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或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执法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有执法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
行政执法人员6名(男性5名、女性1名)。
四、选调方式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1:3,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递减选调职位数。笔试不设合格线,按相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因人员缺考,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录用公务员标准体检合格,经考察,不具备条件的不予任用,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市场。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工作简历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等有关证件、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5981590、83596092
南通开发区行政执法局
南通开发区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