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3人因交通违法无缘事业单位招考)
昨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236名被认定为交通严重失信的人员名单。此外,2016年以来,有13人因交通违法报考事业单位被取消资格。市民可通过“江苏交警”微信公众号查询该名单。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有132361名驾驶人被认定为交通失信人员,其中一般失信95381人、较重失信36743人、严重失信236人。省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了这236人的姓名及失信原因。
记者看到,这236名严重失信人员中,233人是因为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而被列入交通严重失信的,占98.3%;3人是因为一个记分周期以内发生3次以上较重交通失信而被列入交通严重失信的,占1.7%。从严重失信人员的性别来看,男性219人,女性只有17人。
从较重交通失信的成因来看,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从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而导致较重交通失信的人员比例最高,超过33%;因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导致较重失信的占23.6%;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导致较重交通失信的占15.7%;其余情形导致较重交通失信的,合计约占27%。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数据分析,在导致交通失信的各类交通违法中,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假牌套牌、车辆多次逾期不检、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较为多发。
根据2015年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交通违法不仅与保费挂钩,还会影响银行贷款利率、就业、评优评先等。目前,全省各市的交管部门正与信用管理部门、文明办、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银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去年,宿迁、淮安、连云港3个市已率先实施联动惩戒措施。
此外,2016年起,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时,省有关部门都会将报名人员数据信息和文明交通信用库中构成较重、严重失信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不过暂时没有发现报名人员构成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的。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3人因构成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未能报考事业单位,24人未能参加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