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这一早已约定俗成的称谓,或许将退出中国历史舞台了。近日,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的省委书记,都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
为什么要取消“农民工”的称谓?在多数人眼里,这当然和歧视有关。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说,“农民工”这样的称谓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工农商学兵,本是职业的划分,为什么唯独农民永远要被加上特定的标签呢?”想想也是,“农民工”的称呼早已被人叫得琅琅上口,为何从没听过“农民官”的称呼?
可是,不称“农民工”又该称呼什么呢?农民进城务工,就真的成了工人了吗?
在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一大片建筑工地。工地旁的一条小道上,每天中午都有人在卖炒饼或面条,尘土飞扬,附近居民自然不是小吃摊的顾客。工地上的那些农民中午下工,匆匆到小摊上要一份炒饼或面条,然后又匆匆上工。他们在这座城市里没有宿舍,晚上只能住工地上的简易工棚。如果取消了“农民工”的称谓,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们。在我的理解中,如果是真正的工人,那么他们在这座城市里应该有固定的住所,每天可以骑着电动车或者自行车甚至坐公交去上班,工厂里应该有食堂,工人们不必在路边吃小摊。
当然,并不是所有“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待遇都像工地上的建筑工人这般糟糕。我只是纠结,取消了农民工称谓又该如何称呼这个群体?称呼他们“新市民”,我觉得他们离市民的待遇还差好远;称呼他们“新型合同工人”,这称呼又太矫情太拗口。说来说去,我还是觉得所谓称呼,其实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重要。
我没有真正采访过农民工,我不知道他们对“农民工”的称谓是不是非常介意;我也没有看到有令人信服的机构做类似的调查,农民工自己到底对“农民工”的称谓有什么样的感受,我们都是在凭借自己的想象。我只是注意到,“农民工”称谓或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消息出来后,质疑声多于赞同声。尊重、关爱农民工,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不是仅仅在称呼上改变一下就能维护好他们的权益了。
没有人会否认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他们在住房、医疗、教育等等方面没能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但这些歧视远远不是称谓上的歧视,而是一种制度歧视。制度歧视造就了不公,改一改农民工的称谓“标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现实待遇问题。
回头再看“农民工”称谓的形成,它并不是有关部门强制推行使用的,大家习惯了“农民工”,那是因为这个称谓里有太多的现实映照:“农民”指的是身份,而“工”则是谋生的手段。如果真正取消“农民工”的称谓,恐怕需要首先解决农民的身份问题,其次必须保证他们和城市人同“工”同酬、同福利同保障的国民待遇。如果这二者尤其是后者得不到根本改善,那么称谓无论如何变化,那也只是表面文章。
虽然质疑声纷纷扰扰,但改变称呼毕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各地政府正在试图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和社会排斥,努力让农民工群体融入当地社会。套用一句“约定俗成”的话来说,消除身份界限、给农民工同等国民待遇,取消“农民工”称谓只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