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请结合所报考的职位,谈谈对“公信力”的理解。
监狱机关利用法律的强制力固然在形式上可以达到执行刑罚的目的,但单纯的法律强制力只可以造就监狱机关的执法强权,执法公信力却让罪犯在内心信服法律从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起到社会控制和保障司法权威的作用。加强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建设,有利于巩固监狱机关的执法地位,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支持,提高监狱机关的执法权威,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
我们寄希望于通过提高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来起到社会控制和保障司法权威的作用,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已经很差了,很多时候依赖的还是监狱机关本身的强制拘束力。具体而言,当前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缺失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执法公信力缺失的结构性原因。
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所处地位所致,这是其结构性原因。
2.执法不公是导致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缺失的最普遍原因。
首先,对罪犯刑罚的执行过程中容易偏离执法权限。其次,监狱机关的狱政管理的执法权限更具有自主性。再次,在对罪犯改造的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上述问题。
3.当前监狱机关的“准法定职责”导致职责错位是其执法公信力缺失的制度原因。
4.狱务不公开是导致监狱机关执法公信力缺失的管理方面原因。
由此大力推进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建设非常迫切。针对导致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缺失的原因,我们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1.职责归位,具体应做到两点:第一,监企相分离,让企业逐步退出监狱机关。第二,监狱机关的经费应完全由国家财政拨付。
2.继续推进狱务公开制度建设。
3.完善刑罚执行制度,追求公平与公正。
我国监狱执法在目前为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监狱机关执法改革的路还很长,执法行为只有不断持续地改善才能积累公信力。但我却相信总有一天,谦仰、宽厚和人道的监狱执法精神得以充分的贯彻,而每一座监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都能得到社会公众由衷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