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更为精确、更具深度,特别是民法知识,涉及了民事活动的各个方面,所以知识面比较广。如何将这些知识进行吸收与消化,就需要考生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和应用这些知识,如此,一种适合自身高效的学习方法就必不可少了。社会学科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为标准的,并且每门学科知识体系亦是基于其概念展开的,那么,对于一门学科的学习应从其概念以及概念延展的内容去着手才能整体、历史性地获取并有效地理解与记忆。因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com.cn/)认为,目录学习法是一种能够及时、高效地构架知识体系的有效方法。
1.目录学习方法重点在于对整个体系的构建
宏观框架只是一种方式或者手段,而知识点的记忆才是关键。比如说,针对整个民法而言,其目录的标题级别为:
一、民法总论,其包含对民法中的一些根本性、共同性问题的研究成果,内容为:(一)民法的概念以及调整对象、(二)民法基本原则、(三)民事法律渊源、(四)民法的适用范围、(五)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六)民事行为、(七)诉讼时效等等;
二、民法分论,其包含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分别规定及民事责任的规定,内容为(一)物权、(二)债权、(三)人身权、(四)婚姻继承、(五)知识产权、(六)民事责任等等。
在每一个二级标题中都有具体内容,这些具体内容就是应该理解和掌握的重点,是目录学习方法的核心,标题框架的构建只是一种形式,但这种形式对于我们如何进行快速记忆、理解和掌握知识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目录学习法要分步骤进行
目录学习方法需要考生在理解各个知识点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一,目录重复记忆,通过记忆目录知道我们所要学习的知识和内容有哪些,做到“心中有底”;
二,细化目录下的知识点,把已理解的知识点归结到每个目录之下,明白该知识点属于哪一个目录的内容,做到“整体到部分的互动”;
三,强化、重复记忆,考生对于自己容易漏掉、混淆、记错的知识点要进行重点记忆,不断地加深印象,做到“过目不忘”;
最后,贵在坚持,每天睡前或者早起之时,对目录进行回忆与构建,将知识框架和具体内容了然于胸,做到“有血有肉”。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正在备战民法的考生可以尝试一下目录学习法,一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