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聘巡特勤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特勤人员19人(其中女性2名),主要承担社会治安巡逻工作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巡特勤工作;
2、镇江市区(丹徒、京口、润州、新区)户籍,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祼眼视力在4.8(0.6)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六)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9时-6月11日17时。
2、报名方法:此次招录实行网上报名,由本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录巡特勤报名表》,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电子档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将材料发送至邮箱dtgazzc@163.co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公安信访服务大厅,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并根据体能测试占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分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因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因政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六、培训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八、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现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镇江市最低工资202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按双方约定发放工作津贴、加班费、考核奖约1000余元。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绩效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九、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22(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政治处)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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