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 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隶属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联系、吸引留学人员来连创业;为留学人员来连提供政策咨询和培训;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提供各项服务;落实有关留学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工作任务等。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法律、中文、管理或外语类专业毕业;
3、英语专业须具有专业英语八级证书,非英语专业须具有英语六级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责任感和大局观念,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15 日至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处(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1号409室)报名。
3.联系人:徐明龙 ,孙婷
联系电话:85685831 85851631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 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日上午。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5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5的,设定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按百分制计算。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解释。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