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台 市 财 政 局
关于公开选调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镇(区)、市直各部门公务员中,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热爱财政工作,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2、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熟悉经济、财会、审计等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股级职级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度、2010年度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财政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四楼413室);联系人:刘益,联系电话:85214603、89560413。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财政财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经公示7天后,由市财政局提出选调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人员如原为股级职级的调动后保留科员级。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89560413、89561719,也可登陆东台人社网(www.dtrs.gov.cn)查询。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