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名副科职药品稽查专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团结同志, 品行端正;
2、熟悉药品监管工作,具有基层药品稽查执法经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职领导职务;
5、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中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程序及方法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供证件须是原件,同时附复印件一份。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2、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人数3:1的比例。如果不足,取消该职位。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高于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试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体检、考察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5、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提出选调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食药监管局人事教育处(市建军东路127号,市食药监管局五楼)。
3、联系电话:89805956、13365189086;联系人:张芬萍。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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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 |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