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选调2名副科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与保护处副处长、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二、选调人员条件
1、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品行端正;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中共党员;
4、报考市国土资源局规划与保护处副处长岗位的须具备
国家公务员身份,报考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须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5、身体健康。
三、程序及方法
1、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各县(市)
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编制和人员身份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供证件须是原件,同时附复印件一份。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需提供的相关证件。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需达到拟选调人员3:1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国土资源管理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高于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应试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被考察对象。着重考察应试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
4、确定次序:市国土资源局党委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进行会办研究,将被考察对象依次排序。
5、体检:根据组织确定的次序,安排两个岗位的第一顺序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序由其他被考察对象进行递补。
6、办理调动手续: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选调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毓龙东路59号市国土资源局604室)。
3、联系电话:88336434、88187121;联系人:樊荣。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取消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公告原文下载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