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面向市直机关、亭湖区、盐都区公开选调市发改委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在市发改委工作,从事沿海发展工作(使用行政编制)。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熟悉经济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6、与市发改委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至4月15日(不含休息日),上午8:30- 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盐城市发改委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五楼547房间)
联系电话:0515-86660547 88190547
联系人:齐华 顾明成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盐城市发改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需达到拟选调人员3:1的比例。如不足,则相应削减选调岗位。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公文写作能力。
面试待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着重对选调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体检和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市发改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选调人员在盐城人事编制网(www.ycrs.gov.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七、选调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符合条件者,由市发改委负责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