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0年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18-35周岁(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职位要求25周岁以下(法院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的书记员或速录员,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具备招警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考职位简介表)。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者系独生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2、隶属于盐城市市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职位,除上述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全市招考。
3、隶属于各县(市、区)的职位,除上述规定不受户籍限制的情况外,面向本县(市、区)招考。户籍在盐城市区(不含乡镇)的人员,可报考盐都区、亭湖区的职位。
4、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5、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考核合格的2007年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6、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7、定向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带头创业、带民创业能力强;具有本县(市、区)户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盐城人事编制网http://www.ycrs.gov.cn、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0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0日9∶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0年4月26日-27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进中路88号。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4月19日-24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5:00-6:30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总成绩加12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5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法院、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科目职位的面试人选,从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具体办法见《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六、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招考政策及报名资格审核的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7;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2365399;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5213679;
中共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426196;
中共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66691004。
(二)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考政策及报名资格审核的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66820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4242324;
阜宁县人事局:0515-87238702;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096316;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4304;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3928179;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盐都区人事局:0515-88426131;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60925。
(三)盐城市市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0515-88399601;
盐城市总工会:0515-88312144;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0515-86661532;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0515-88236064;
盐城市档案局:0515-88119053;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0515-88211456;
盐城市公安局:0515-83220400;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0515-88336434;
盐城市房管局:0515-88371212;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0515-88886702;
盐城市农委(农业局):0515-88269510;
盐城市地方海事局、亭湖海事处:0515-88886702;
盐城市粮食局:0515-68660510;
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0515-86662416;
盐城市物价局:0515-88308335;
盐城市规划管理监察支队:0515-88335629;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5-88150153;
盐城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大队:0515-89099010。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盐城地税局系统:0515-88310466;
盐城工商局系统:0515-88413622;
江苏省盐城监狱:0515- 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0515-83452098;
江苏省统计局阜宁调查局:0515-86660709。
(五)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
0515-86668212(负责考务咨询);
0515-86668515(负责网络报名及技术咨询)。
(六)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查询网址:
盐城人事编制网http:// www.ycr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