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震局是市政府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直属事业局,为适应防震减灾工作需要,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及其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具备本市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国家干部人员身份;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从事文字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须提供本人在地市级及其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三篇)。
5、与市地震局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二、选调方法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的,取消选调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籍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答复报名人。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市地震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待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由市人事局、市地震局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着重对参选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市地震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办理选调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条件的,办理选调手续。被选调人员与原单位关系,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三、报名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盐城市地震局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四楼)。联系人:昝剑秋,联系电话:86660452、88190452。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地震局
二○○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