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粮食经济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及其以上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从事文字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须提供本人在地市级及其以上有关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三篇以上,每篇字数800字以上;同时提供能证明由本人撰写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公文文稿两篇以上。)
6、与市粮食局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二、选调方法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选调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相关资历证明(须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答复报名人。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撰写文章。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市粮食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不高于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4、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察不合适出现缺额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市粮食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5、办理选调手续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选调人员在盐城人事编制网(www.ycrs.gov.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符合条件的,办理有关调入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选调人员待遇
享受选调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四、报名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2009年6月26日。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盐城市粮食局人事处(盐城市解放北路35号,望海大厦三楼),联系电话:88322838。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粮食局
二○○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