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人才选用渠道,适应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苏州高新区将开展选聘进村(社区)大学生工作,此次共招聘2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苏州高新区村(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苏州高新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自愿到村(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校“三好学生”或院系“优秀学生干部”;
(3)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四、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星期三)9:00~12:00。
2.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市场。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和招聘岗位及条件选择岗位,并向招聘单位出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09年苏州高新区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在《登记表》上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核对、验证、登记;并将《登记表》交招聘单位备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报名者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在苏州高新区人才网(www.sndhr.com)上。
六、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4.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区人事局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结束后,由镇或街道与被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间,由各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也可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对选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人员,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九、待遇
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在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所在地同类岗位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所需经费由镇、街道统筹解决。
聘任到基层工作满三年的大学生在参加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时,视其合同聘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聘任到基层工作满三年的大学生,表现优秀,经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考核后,可直接聘任到所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51888-1591,监督举报电话:68251888-1558。
苏州高新区人事局
二○○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