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水利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其中盐城市招募数量为50人。
据了解,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5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201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盐城市招募50名高校毕业生,分别是:支教5名、支农10名、支医25名、扶贫10名;服务期限为2年。
5月21日至5月25日为报名时间,高校毕业生个人可进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报名。6月13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将享受九大项待遇,其中部分待遇为: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服务期内,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20000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此外,省财政按照省下达计划内招募人数每人2000元标准,安排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
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