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正确政绩观。胡锦涛同志指出,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这一重要指示寓意深刻,语重心长,对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所谓政绩,就是领导干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成绩。所谓政绩观,则是对政绩所持的态度,如为谁创政绩,怎样创政绩,如何评价政绩等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核心是解决好怎样正确认识政绩、如何对待政绩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前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不折不扣地实践党的宗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指导思想。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政绩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的政绩是大是小、是实是虚,群众自有公正的评价。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群众观念。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纳群众智慧,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