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2年4月,央视调查发现厂商用皮革下脚料和工业明胶造药用胶囊、“皮鞋果冻”、“皮鞋酸奶”等。由于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而这次的曝光,不少知名药企,如修正药业、通化金马药业等均卷入其中,堪称制药行业中的三聚氰胺事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媒体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被叫停销售和使用的产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将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纵观近期一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首先曝光,随后监管部门才有所动作,或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销售和使用,或下令严查。这或多或少都反映出这样一个“民不告,官不究”的政府监管不力和滞后现状。何时监管部门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变“被动回应”为“主动监管”,还人民一个干净、公平的市场环境,相信到那时我们老百姓才能真正吃的安心、用的放心。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千头万绪,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没有违法的需求,也就没有违法的生产。问题的根子除了企业没有道德的血液,更是部门的懒政。坏孩子造假不被查处,好孩子的产品就滞销,最后劣币驱逐良币,良币变劣币。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食品是延续生命的必需物,药品是挽回健康的救命物,食品和药品的安全保障是监管和执法部门的首要工作。打击食品和药品安全犯罪,不只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更是在打一场形势严峻的公众健康保卫战。
生活在一个免于“食品和药品恐惧”的环境,是公众应享的权利与尊严。从制度本身、案件处理结果、企业责任意识、各级部门监管力度等方面看,我国都存在不少问题。
从制度上来说,药监行政问责制度、药品招标制度需要完善。比如说监管力度,有药企披露,国家层面一直没有GMP认证,容易出现以次充好;有业内人士爆料,真正拿到国药准字号文号的明胶企业仅有3家。在制度存质疑、监管有缺陷的情况下,公众对中国药品恢复信心显然比较难。从企业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角度看,同样不能给公众信心。“毒胶囊”涉事药企被爆9家,目前没有一家公开道歉,企业家连最基本的态度都没有,更不要说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能完全靠企业自觉,而是需要制度、监管、监督等手段共同倒逼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比如说,美国针对问题药品建立了完善的黑名单体系,我国尽管有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等法律和标准,但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依然很脆弱。
公众对中国药品的信心,不仅来源于以上这些方面,更来源于结果,即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只有少发生或不发生才能真正给公众信心。结果是最终的检验标准。执法部门、媒体和公众只有联合起来,掀起一场不留死角、不留情面、不打折扣的大扫除,并建立群策群力的长效监管机制,才能将这股日渐弥漫的歪风邪气压下去,保证用餐和吃药的清洁安全。
药品监管人命关天,理应零容忍。事实上,药企放弃原料检测的责任进行药物生产,这是一种底线的沦陷,是对基本社会伦理的悖逆。药品安全大如天,在许多发达国家,药品企业哪怕出一个小瑕疵,都会招来重罚。例如,2009年,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在营销中故意夸大药品适用范围,就被政府重罚23亿美元。2010年,葛兰素史克公司被发现在药品原料中掺假,被重罚7.5亿美元。如此维护食品及药品安全,无疑值得我们学习。
[对策措施]
首先,药企应对毒胶囊事件担起法律责任,应当担负起最大责任。首先需要严查相关药企。毕竟,药企直接对民众的用药安全负责,是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民众不可能知道胶囊会出现什么问题,某些药企为商业利润而置民众生命健康于不顾,视国家法律为无物,这无论如何都不可容忍。
其次,严查毒胶囊,有关部门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为保民众健康,严格执法,不遗余力。我们的食品药品为何难绝隐患,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在食品药品管理中,瞻前顾后,总害怕执法太严太重,会损害地方经济,危及行业利益,因此,一些堪称地方经济支柱和产业龙头的企业卷入食品药品丑闻时,有的地方监管部门往往“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违法成本太低,不用担心倒闭关门,那些无良企业当然有恃无恐。
最后,完善行业标准制定机制,制定科学、符合公众利益的行业标准。无标准纵容了劣质企业和不法商人,低标准也同样帮助了劣质企业和不法商人“击败”优质企业和守法商人。由于我国的标准制定机制并不完善,一些行业标准甚至是行业内的企业主导制定的。为了迎合已经是一团“劣质企业”挤占整个行业的局面,一些行业形成的已有标准持续走低。中国奶业之所以陷入当前困境,就是我们一开始无标准或低标准造成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