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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考申论热点:“短信屏蔽采访”事件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11-08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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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从8月17日开始,广东河源市东源县股级以上干部就收到一条署名为县委书记秘书发出的短信,要求干部们不能私自接受记者采访,起因是有人“捏造事实”举报县领导。20日,东源县委秘书处对此事回应称,尚不知有短信流传。

    (2)据东源县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股级干部称,17日,他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

    各位班子成员、股长:鉴于当前刘尧到处搜集信息,捏造事实,攻击领导干部,请您等留意局内信息动态,凡是记者上门采访或接受电话采访必须经过东源县委宣传部同意或安排,其他一律不接受采访。如有动态信息请及时报告成伟明书记或联系我,谢谢!刘志坚。据悉,刘志坚为成伟明的秘书。

    据悉,该条短信传播的范围如今已经超出了“股级以上”,一名在当地供职的记者19日也收到了这条短信。短信仍然在东源县风传,甚至传到了短信内容所指的刘尧本人手机上。

    腾讯网等多个网站的网友,纷纷转载该条短信,在网上迅速传播。

    (3)2010年8月20日上午,记者为了核实短信内容的真实性致电东源县委书记成伟明,但一直显示没人接听或无法接通。如果短信内容属实,那东源县为何要这么做?短信内提到的人——刘尧是谁?20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刘尧得知,刘尧是现居住在惠阳淡水的一名市民。刘尧说,由于他多次实名举报东源县领导成伟明等人,遭到东源县领导的报复和抵制。“最近的一次是各大媒体报道的该县法院院长住豪宅事件,还有一次是我指出成伟明特批法院院长儿子进法院工作的内幕。”刘尧说,他多次举报东源县领导,造成该县领导们“很紧张、很惶恐”,所以,才有了这样的短信出炉。刘尧说,他不会因短信内容而放弃举报。“如果发现该县领导有问题,我会继续举报。”

    (4)东源县委县政府就此事件,委托人民网等网站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一、东源县委县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历来重视媒体的监督、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欢迎媒体的监督。不存在抵制媒体监督的行为。

    二、县委秘书发出的短信只是发给县直某部门的一位领导,并没有网上说的群发给股级以上干部。之所以发这条短信给个别领导,主要原因是近期发现有个别人冒充新闻媒体记者来采访。同时,也因为刘某通过其他方式邀请外省记者来我县采访,没有按照事实进行报道。县委秘书提醒这个单位领导对来采访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县委有关部门,并作出安排,主要也是为了甄别采访人真实身份,并不是抵制记者采访。

    三、东源的发展离不开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需要媒体支持和监督,东源县委县政府对一切正当采访的新闻媒体都将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在此对各级媒体给予东源的支持表示感谢!

    (5)刘尧,究竟为何许人也?2010年7月26日,刘尧发布帖文《县委书记特批法院院长的傻儿子进了法院》,举报一名低智人士进入了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法院做公务员,此人的父亲竟是该法院院长,此事还得到县委书记特批。

    9日上午,刘尧再次实名发帖爆料,称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周定在河源市中心区有一豪宅,是一栋3层楼的联排别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刘尧”介绍,这栋别墅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高3层,是一栋建筑面积达450平方米的豪华大宅,从房子外观来看,光空调就有9台,而此地段的房价约为6000元左右每平方米,宅内装修豪华,估算价值绝不低于300万元。

    (6)东源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法院徐周定之子已被辞退。至于网友曝光的“300万豪宅”一事,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东源县委、县政府8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10日形成了《关于“县法院院长招录儿子事件”的处理意见》,一是责成县法院党组对违规招录工勤人员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对招录徐行行为作出处理。二是建议河源市中院对徐周定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三是通过这一事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好进人关,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核心观点】

    (1)且不论刘尧是否“捏造事实”,作为一个公民,“到处搜集信息”只要不涉及机密就无过错,实名举报官员,更是行使公民监督权利的正当行为,只要不是恶意中伤、无中生有,即便有不准确或言辞过激之处,也应予以谅解和包容。

    (2)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我们的干部在面对群众的民主监督时,气度其实可以更大一些,俗语有云“清者自清”,只要我们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对群众的质疑言论,应该坦然面对,无需回避。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群众监督,反而更能获得群众的认可。

    (3) “群发短信”回避采访,似乎还算是一种比较“文明”的行为,但试图用这种“总动员”的方法隔绝媒体,孤立举报者,不仅有变相订立攻守同盟之嫌,更为进一步对举报者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了“火力准备”,很显然,这仍然是保障了被举报者“监督”举报公民的权力,而没有保障实名举报者实施公民监督的权利。如果任由这种做法泛滥,让相关当事人全身而退,就是保障了不该保障的“监督公民权”,而侵害了本应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实名举报本是政府倡导,响应倡导者却被如此“监督”,长此以往,必将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对此,确实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4)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当下“民告官”还是一项难度很大的事,在这种背景下,举报需要勇气,实名举报更需要极大的勇气。实名举报,意味着举报者自愿承担举报求证的义务,并担负举报的责任,更意味着举报者了解并愿意承受实名举报可能遭致的风险,这种勇气本身是可贵的,坦荡、有担当的精神更值得鼓励和提倡。让实名举报者能说话,敢说话,不怕说话后被“盯”,是对公民监督权利的最好保障。

    (5)公众其实还是很期待“防记者”短信的官方声音。一是因为公众希望在“短信门”危机中,能够迅速确切的知道有关部门的真实意图:他们是否真的如此构建严密的信息封锁线,“粗暴”的拒绝社会的监督?如果属实,对于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民意的伤害,民众希望能够杜绝;二是因为公众希望在“短信门”危机中,检测舆论监督及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我们知道,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展,必须依靠监督,必须依靠权力的阳光、透明,必须确保有关部门的公信力,而“短信门”事件就是一次有力的检测。

    (6)一边是沸沸扬扬的公众质疑之声,一边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如此面对舆情,有关部门的态度和行为着实让人失望。希望能够有更多的部门在河源市东源县的“短信门”中汲取教训,建立健全积极应对舆情的机制,迅速而及时的向社会、向公众作出合理的交待,确保权力始终在规范与正义的范畴中运行,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中迈出阳光的步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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