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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2010年公考申论热点:特教问题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05-04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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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链接

  2009年5月16日,初夏的北京温暖宜人,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里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近百名残疾儿童以跳舞、绘画等各种方式欢庆即将到来的第19个全国助残日(5月17日),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地震灾区巴州区的残疾孩子们,也得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礼物,受损严重的巴州区特教学校新教学楼已经开工建设,2009年年底孩子们就可以搬进新教学楼了。

  特教学校 托起希望

  “我们非常感谢中国残联和社会各界对四川省地震灾区的残疾青少年儿童的高度关注和深切关怀,”成都市残联教育就业处的杨处长对记者说,“‘5·12’汶川特大地震,使巴州区特教学校遭到严重破坏,唯一的一栋教学楼成为D级危房,残疾孩子们一直在临时搭建的教室里学习,现在募集到了国际援助资金277万元,新教学楼也开始建设了。”杨处长还介绍说,不仅是这所特教学校受到了资助,什邡、绵竹、江油、游仙、涪城、威远等6所特校也获得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给予的约13万美元的设施设备援助。

  有了这些资助,地震灾区的残疾儿童又会继续在特校里幸福地学习生活,就像全国其他地区的残疾孩子一样。作为接收盲、聋哑和智障等残疾学生的特教学校不仅给残疾儿童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也成为他们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和接触社会的场所。

  据中国残联统计,到2008年,全国特教学校发展到1640所,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41.7万人,教职工近4.6万人;2007年国家决定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投入,将新建或改扩建1160所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教师,无私奉献采访中,记者总能听到人们尤其是残疾孩子的家长由衷地说,特教老师们太不容易了,太令人敬佩了。把孩子交给他们,觉得特别放心,特别踏实。

  “家长们的理解,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有着20多年教龄的西城区培智中心学校成慧平老师笑着对记者说。因为学生都有智力缺陷,时常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有一次,成老师正在给学生穿衣服,一个学生突然狂燥起来,一下就把她的眼镜打掉了,还把脸抓破出血了。“但是,我不怪孩子,因为这是他无法控制的。”成老师回忆道。与智障孩子相处久了,每个老师都会变得宽容。“我的急脾气也被磨没了,因为面对这些孩子,你根本不能着急,着急不仅于事无补,还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周晔对记者说,特殊教育是“爱”的教育,因为有了爱,智障学生的生活丰富多彩;因为有了爱,自闭症学生缓缓打开了紧锁的内心;因为有了爱,听障学生终于用他们娴熟的语言融入社会。

  特教事业 期待关注

  2009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这是设立助残日十九年来,第一次把主题定位在特殊教育。”中残联副理事长程凯接受采访时说。他说,特殊教育是针对特殊的学习对象或者有特殊困难的学习对象,通过特殊的教育手段,采取一些特殊的、必要的教育措施来实施教育的过程。特殊教育是整个全民教育的一部分,义务教育也是特殊教育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

  有关人士指出,特殊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是一项充满人道主义精神的爱心事业。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关心特殊教育”。教育部、发改委等8部门也于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并加大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院)正常运转。因此,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残联、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

  残疾儿童能否接受到良好教育,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关注这个特殊群体,关注特殊教育事业,不仅有利于残疾儿童的潜力、身心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提升其生活质量,让他们与健全人一起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

  >> 政策链接

  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编办中国残联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

  1.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

  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地方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举办 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5.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7.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应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结合本地实际,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8.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在人口30万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的县,在地市范围内,统筹建设一所或几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地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东部地区也要加大投入,按照本地区特殊教育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

  各地要统筹安排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特教班、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

  9.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

  10.加大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院)正常运转。各地要从特殊教育学校(院)人均成本高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学校(院)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中央财政将继续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并不断提高。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补助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地方办好现有的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院)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三、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11.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在课程改革中,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的培养。

  12.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区)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

  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13.大力加强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同时,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课程的建设。不断更新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教学内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14.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建好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15.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建设一支理论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各省、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和科学研究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继续开展盲文、手语研究,使之更加科学、实用。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6.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要适应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提高的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特教师资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各地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时,要把特教师资培养纳入培养计划。加大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力度。注重特殊教育专业训练,提高培养质量。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

  各地要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培训。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其他有关院校和专业机构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17.配齐配足教师,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教师需求量大的特点,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保障落实。

  18.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要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五、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19.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各地要把各级各类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议事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税务、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特教学校企业税收减免、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0.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民间组织支持特殊教育,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 延伸阅读

  江苏省促进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五”以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江苏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发展特殊教育文件精神,把特殊教育作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特殊教育工作,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省有特殊教育学校109所,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42000多人,其中在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12545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96%。全省有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23个,学前班56个,接受学前一年教育的残疾儿童960人。有51所特殊教育学校初步达到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标准,17所特教学校举办了残疾人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金陵科技学院和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收聋人信息技术大专班和工艺美术大专班,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盲人按摩大专班。全省已基本形成了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建成并正在逐步完善高等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机构,构建了省、市、县特殊教育教育科研网络,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一、“十五”以来江苏省特殊教育主要工作和成绩

  1.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确保特殊教育应有地位。我们积极贯彻国家发展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有关发展特殊教育的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广泛组织调研,先后制定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十五”发展意见》、《全省特殊教育学校非特教专业毕业在职教师系统培训方案》、《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全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等文件。通过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经验交流会、全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全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会议和组织特殊教育专项检查等措施加以贯彻落实。同时,我们把发展特殊教育纳入全省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的重要指标,并且在评估验收时,真正实行“一票否决”,这些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全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

  2.加大投入,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全省各地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一是将特教学校建设纳入各类专项“工程”。“十五”以来,各地结合省教育厅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改造薄弱学校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六有工程”、“校校通工程”“四项配套工程”等一系列工程,使全省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二是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2007以来,我们通过广泛调研,提出并在全省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得到了全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7000万元(其中用于补助各地特教学校基本建设3000万、配置特殊教育专用设备4000万),这项工程实施近两年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实现了特殊教育全覆盖,全省所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均已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和特殊教育发展又好又快的良好局面将逐步实现。据不完全统计,“十五”以来全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特教学校的经费超过4亿元,如:南通市投入7000多万易地新建了市盲哑学校、南京市投入5000多万改扩建了市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武进区、昆山市和海门市分别投入1500万、1000万和600万易地新建了特教学校,苏北地区沭阳县也投入800多万元易地新建了特教学校。2009年,苏州和无锡两市也将分别投入5000万和4000万新建和改建市特教学校。三是继续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通过激励和支持各地创建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促进地方政府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一批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特教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既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也使特教学校师资队伍得到了稳定。

  3.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在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残疾学生免费入学工作,保障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一是免除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和课(簿)本费,从2004年起,由省级财政设立的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中划出专款支付,使全省特教学校12000多名残疾学生享受了免费义务教育,近5年省用于残疾学生“两免”的经费2000万元,二是将特殊教育学校职高班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前两年学生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的政策范围,受助学生达1000人。三是实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我们在制定普通中小学实施“两免一补”等助学政策时,提出了优先安排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各地都能严格执行;各地还积极实施“助残帮困”工程,通过设立特殊教育基金等形式,帮助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就学,一些地方已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接受全免费教育。

  4.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提高特教队伍素质。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是加强特教学校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十五”以来,我们依托南京特教学院建立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培养和培训任务。一是组织特教干部和教研人员培训。举办了两期全省特教干部和教研员培训,使他们了解特教工作、爱做特教工作、会做特教工作,更好地指导当地特殊教育工作。二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通过选送参加国家级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班和举办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班,以及组织校长到欧美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观摩学习、参加学术交流等方式,提高校长特殊教育业务和管理水平。三是重视特教教师专业化建设。根据《全省特殊教育学校非特教专业毕业在职教师系统培训方案》,结合新课程实施,对45周岁以下的1200多名非特教专业毕业在职教师进行了系统培训工作,帮助教师专业化成长。四是抓好特教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近几年,举办了5期全省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由省财政按每位教师4000元标准安排经费,共培训教师近300人;每三年举办一届全省特教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九五”以来,已成功举办5届特殊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教师380多人,促进了全省各地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水平的提高;我们还开展了全省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评比活动,这些举措,促使各地一批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成为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的中坚力量。另外,南京特教学院每年为我省培养一批特殊教育学校的合格教师。目前,全省特殊教育学校3700多位专任教师中,大专以上学历占100%,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占65.9%,经过特教专业系统培训的教师占90%。

  5.重视教科研工作,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离不开教科研的引导,重视教科研工作,是特殊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撑。首先,构建了全省特教科研体系。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立了学前与特殊教育研究所,省和各市(县)教研室均配备了专兼职特教教研员;省和各市普遍成立了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各特殊教育学校大都设立了教科室。其次,积极倡导特教学校开展课题研究。江苏省特教学校申报的各级科研课题中,有8个课题被列为国家特殊教育“十五”重点课题,有30多个被列为省级课题。各特教学校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高,课题研究水平高,研究范围广,研究领域新,已经在省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国家级课题中有4个课题被评为优秀课题。江苏省还承担了教育部交办的《全国聋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和《全国聋教育课程标准》的研制任务,在全省聋校中组织了数十次新课程方案及标准研讨活动,促进江苏省聋校教师队伍科研水平的提高。第三,加强特教教科研活动。近十年来,每年由省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全省盲、聋、弱智学校开展专题研讨和教研活动,已形成制度。各地各校还积极开展特教学校校际之间的教学业务交流活动。第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挪威聋人福利基金会开展了“双语聋教育”合作项目,与德国防盲协会开展盲童早期干预合作项目,组织人员到欧美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观摩学习、参加学术交流。

  6.开展随班就读实验,构建支持保障体系。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扩大实验面。我们将这项实验工作扩大到全省所有地、市,在每个地级市都设立了一个实验县,使每个地区都形成有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示范点,为大面积开展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作好准备。二是安排随班就读实验专项经费。省教育厅为每个省级实验县安排了一定的实验经费,鼓励各地开展实验工作。三是举办全省随班就读工作培训班。我们举办面向全省各市及实验县教育行政部门特教干部、教研员和部分随班就读点管理人员的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期盲童随班就读教师培训班。四是注重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究。我们委托省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了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省教研室组织了全省特教教研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南京、苏州、盐城、徐州等市定期组织随班就读课堂教学观摩,盐城市还组织了随班就读优质课评比活动,全省各地初步建立了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的交流平台,为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五是开展了对实验工作的检查。我们组织人员对全省所有实验县的实验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实验工作。六是建立了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我们分别在南京市盲人学校、南京市聋人学校和常州市光华学校建立了江苏省盲教育、聋教育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特别是2004建立的江苏省盲教育资源中心,这是全国第一个盲教育资源中心,已为江苏省盲童随班就读工作开展师资培训、进行巡回辅导、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特殊教育发展的设想和政策措施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逐步做到:

  1.提高普及水平。至十一五期末,全省所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都建成高水平的特殊教育学校,全省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必须举办学前特教班,为残疾儿童提供入园机会,残疾儿童学前一年入园率达50%。为全省所有残疾学生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使全省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

  2.提高办学层次。以建设好一批残疾学生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办好残疾人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为重点,提升特殊教育办学层次,扩大地级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使全省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有较大发展,逐步满足残疾人接受高中教育的需要,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50%。同时,扩大南京特教学院招收残疾学生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3.提高办学质量。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为契机,强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特教师资全员培训制度,同时加大特教教科研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4.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稳定有效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特教学校得到发展;加大省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省为全省特教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两免”经费,市、县(区)提供学生生活补助费;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和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等区域评估项目为抓手,推进和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我们将认真贯彻全国第四次特教工作会议的精神,把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作为实施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继续巩固和提高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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