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申论资料  >> 范文   
范文
2010年公考申论热点文化篇:汉字整形
http://www.jiangsugwy.org/       2009-12-21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字体: 】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向社会发布《通用规范文字表》并征求意见。《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录8300个汉字,恢复了51个异体字,并对“琴”、“亲”、“魅”等44个汉字的字形拟进行调整。征求意见自8月12日开始后,社会上就热议不断,特别是对于涉及44个汉字的整形,新浪网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逾九成网友对此表示反对。9月2日晚,中国教育部网站刊登《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通报,大部分认为44个汉字字形“不宜轻易改动”。

  标准表述:

  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钱乃荣认为,在21世纪这个网络时代,理应对汉字更为慎重,因为现在字动一动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经济、财力、汉语的国际推广,都会产生很大成本。而现在的“微调”缺乏规律性。有的字(某个笔画)是(改成)一大点,有的是一捺,而现在还没有到把所有的字大整理的时候,现在这个状态,还是用好汉字。

  钱乃荣指出,制定“改”还是“不改”的规则时,最好有一个民主的过程,不要仅仅由几个语言学家来决定,决策时要听听各方意见,比如说小学老师们,因为字是全民在用,尤其要听听大众的意见。频繁调整字表,不利于汉字语言文化的在全世界的推广。

  尽管公众可以列举诸如百姓习惯、巨额成本、对信息社会影响巨大得不偿失等多方面的依据来反对和质疑汉字整形,但却找不到明确而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来阻止权力的任意。很明显,这次“汉字整形”乃至整个重新厘定《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改革,重重地击中了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软肋,暴露了法律的缺陷和不足。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