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或指定的专职(比较小的部门为兼职)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是以政府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为传播客体,通过发布、传播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和重要新闻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是政务信息的公布与公众知情权实现的双向互动。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的日益普及,2009年9月1日,贵州省贵阳市政府的网络新闻发言人正式上岗,主要职责是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用发帖、跟帖等形式回复网络舆论。这是全国首个以政府名义推出的网络新闻发言人。
标准表述:
为了保障民众知情权,政府部门在对外发布信息时设置了新闻发言人,为及时回应来自网络的各类质疑和诉求,更直接有效地化解政府压力,“政府网络发言人”走出幕后。这是政府部门实施政务公开的又一具体内容,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本意,改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是政府职能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法制型政府转变的重要举措。
首先,在使用新闻发布这种现代化政治公关手段时,要突破体质惯性,实现话语体系的现代化。
其次,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媒体要建立一种稳定的关系,新闻发布工作要适应新闻规律;新闻发言人和媒体之间能够互相适应,并共同以符合新闻规律的做法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新闻发布适应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舆论多元化的挑战;随着互联网、多媒体等手段的继续发展,信息源和传播渠道也在日渐多元。新闻发布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说——问——答,还需要介入新媒体技术手段,并且能够直面社会舆论的多元化,直面热点问题和不同意见。
最后,加强新闻发言人活动的规律性和自主性。近年来,在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学者中间,新闻发言人专职化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词汇。它是针对大量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由其他重要部门如办公厅等的负责人兼任,致使发言人负担过重、约束过多而言的。而新闻发布工作难以计算工作量,成绩也不是非常明显,对于新闻发言人也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这个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行政思维转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