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届人大二次会议1月18日接近尾声,在人大代表们陆续提交的建议中,一份由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彭桂华提交的《关于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引发广泛关注。该建议提出多渠道提高公务员工资福利,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为公务员身体检查提供必要的资助等。(《南方都市报》1月19日)
《关于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引发了“这样的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的困惑,而身为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的公职身份,更是引来诸多质疑之声。由此出现的吊诡现象就是“人大本来是监督政府的,结果公务员自己做代表,自己为自己谋福利”和“这代表是公务员选出来的,只为公务员说话”。对此,该如何审视?
就笔者的观察,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作为人大代表能否提出如此建议?二是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从理论上说,人大代表提出任何建议都是权利,不过,问题的关键是人大代表能仅仅围绕自身的利益来打转吗?
当我们发现民意与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明显分野时,就可以认为,《关于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并非是代表民意的建议而是一种张扬自身利益的话语。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在《南方都市报》网站设置的调查中,九成以上的网友选择了“只要肯公布公务员收入和财产,大涨有何不可”,但是,公务员群体真的能做到吗?
笔者以为,这种背离民意期待的建议至少表明,自说自话和仅仅为公务员阶层说话的人大代表已经走上了民意的反面,并且,在没有厘清公务员涨工资前提的情况下,一味鼓噪提高公务员待遇,只能产生民意的倒戈。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工资议论较多,但问题主要集中在制度外收入和福利泛化这两个方面。因此,笔者以为,提高公务员待遇应明确前提。一是公务员工资应透明,让纳税人知晓,改变福利泛化的怪象。也就是说,应着力消除制度外收入的存在。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据统计,在多数地区或部门中,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在其合理货币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低于二分之一,有的仅占三分之一或更小比重。此外,同样是公务员,所在部门不同,收入差异也很悬殊,越是握有实权的部门,收入渠道也越多,导致部门之间工资缺乏透明度。并且,我国公务员福利制度存在泛福利化问题,福利水平不平等、不确定,福利形式缺乏社会化。除了工资和正常的补贴、津贴和奖金之外还存在名目繁多的各种收入,导致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差距甚大。公务员收入的多元化和隐性化不仅扰乱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二是应该破除公务员薪酬调整只升不降的怪圈。从与社会关系角度来说,公务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整体绩效表现为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状况的优劣,因此,公务员薪酬水平应该与其挂钩,上下浮动,这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惯例。如2000年,由于出现经济衰退,新加坡政府宣布,从2000年11月开始,所有内阁部长和公务员的月薪将削减8%至10%。相比之下,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具有极强的刚性。无论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财政状况如何,公务员的薪酬只升不降,似乎加工资是工资改革的全部内容,这当然容易引起了公众的反感。
如果做不到这些,哪怕是以“代表”人民的名义给公务员涨工资,也无法赢得民意的支持,相反,只能让民意倒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