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县的经适房申请名单引发网民强烈关注,因为申购者中87%是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回应称,公示名单都是经过初步核实且符合条件的,公示出来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监督。此次上杭县经适房分配所引发的关注一点也不新鲜,一个月前,陕西山阳县同样也因曝出经适房申请者九成是公职人员引发围观。同样的事情再次出现,留给民众的是无奈与愤懑。
与这种毫不掩饰的“坦然”姿态相比,深圳第二次保障房事件则在扭扭捏捏之间持续发酵。在长达一年的审核、公示过程中风波不断,一些申请人资料弄虚作假,骗购、骗租事件接二连三曝光,“豪车门”、“豪宅门”、“零资产”等丑闻不绝于耳,即便是最近公布的终审合格名单也在民众的反复推敲下被翻了个底朝天。面对如潮的质疑,抵挡不住压力的职能部门终于祭出了大旗——— 给20名保障房申请人开出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罚款5000元——— 这是深圳首次开出关于保障房申购的罚单,被喻为“下了狠手”。然而,区区5000元的罚金就能阻挡造假者与纵容者的脚步?造假的成本也未免过于低廉、无足挂齿。
谈到一个“骗”字,不免让人想起河南一农民套用特种车牌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的事件,而且更为滑稽的是,与这368万元过路费相比,该农民辛苦8个月的盈利仅仅20万元,如果老老实实交费的话,岂不还得倒贴300多万元?尽管河南高院已经表示农民偷逃过路费一案证据不足,建议检察院撤诉,但留给人们的思考不可谓不多。同样是骗,经适房造假所付出的代价几乎可以等同于没有,这也就怪不得造假者不顾一切地造假、肆无忌惮地疯狂,纵容者明目张胆地包庇。查出来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查不出来,一转手分分钟是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收益,何乐而不为?同样是骗,一个骗得民众感同身受,一个骗得人神共愤,结局却天壤之别。也正是制度上的巨大偏颇造成了社会的巨大不公平,才令老百姓无比悲哀。
一些经适房公示名单上的错漏显而易见,对一些低收入者身份的证伪易如反掌,一个个因经适房而出现的“豪华门”事件证据确凿,如果要说这都仅仅是“工作量大”、“人手不够”的原因,显然不可能让人信服。有人呼吁,司法应介入保障房分配制度,并对造假者一律以诈骗罪入刑。对于骗房者,是否要以诈骗罪追究刑责值得商榷,但是要完善经适房分配的责任追究条款,包括造假者的恶意虚报行为,也包括职能部门在经适房的建设管理上严重缺位及对申购人员把关不严,却显得迫在眉睫。否则,保障房和经适房就会成为权贵者的盛宴,徒增民怨不止,也会一而再地折损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