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10日新华社电)
腐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更为人民群众所不齿,中央反腐令箭高悬,腐败分子频频落马,2010年1至12月,119527人受到党纪处分,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其中不乏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的康日新、黄瑶、宋勇、李堂堂、许宗衡、张春江、宇仁录等大案要案。这既是旗帜鲜明反腐败胜利成果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然而,近年来,官员贪腐现象越来越呈现出腐败窝案多,涉案金额大,国土、建设、交通等要害部门相对集中,前腐后继等特点,不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的实现,因而,反腐败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发出反腐败总动员令,并且明确要求要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表明了中央对寄生在党内的腐败毒瘤有清醒的认识,也为今年乃至十二五期间的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最近一段时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反腐败无用论的消极观念,认为腐败越反越多;更有人认为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个别地方反腐败斗争出现懈怠倾向。总书记要求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但表明了中央毫不动摇反腐败的鲜明态度,更表明毫不手软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正在立案检查的张家盟、宋晨光、刘卓志等违纪违法案件,就是有力的例证。
值得关注的是,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显然,这是对民众反腐的充分肯定和热情鼓励。近年来很多党员干部违纪和腐败案件,正是通过民间、网络曝光相关线索、证据而得以查处,事实证明,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依靠群众,全民反腐,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就无可遁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