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自己的“办公”地点设在司法部原办公楼内,对外自称是司法部下设机构;全体职员身着与警服十分类似的服装,肩章、臂章、胸徽、警号、领花等一应俱全;除了自命为“局长”,还在单位设立“政委”“党组书记”等职,任命书模仿国家机关红头文件格式……这个机构就是“中国天平调查员管理局”,“局长”名叫章宁泉。(5月6日《检察日报》)
冠以“中国最牛山寨局机关”与“中国最牛山寨局长”,当之无愧。它比“卓别林还卓别林”,它的“山寨”技巧出神入化、惟妙惟肖,居然生存——更严格地讲——“风光”了四年之久,并将1600多万元收进腰包……我们不禁要问:为何有人要山寨权力机关?为何山寨了这么长时间才被发现?为何山寨的权力机关能有如此高额的经济回报?为何……
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通过什么途径,只要拥有了“权力”,就能很容易很轻松地“以权谋私”;“山寨的权力”,或者称之为“虚拟的权力”也有着可怕的杀伤力。其实,山寨权力或虚拟权力现象此前早有,只是当时“山寨”一词还没有流行。比如,当年的“牙防组”以及“全国城管局长联席会议”,通过种种手段“赐予”自己虚拟的权力,并“合法”地行使权力。在失监失察的状态下,“虚拟权力”就有“实权”,同样会“膨胀”,同样无所不能、无所畏惧。
若无李逵,何来李鬼?一些宪法与法律授权的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没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改变了公权力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属性,无视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之功能。在个别地方,“权力生态”遭到破坏,“污染”很严重。公权力的膨胀扩张、出轨、滥用并不鲜见。公权力甚至可以为“乱收费”护航,为“公款消费”随意买单,为违章乃至违法“遮掩”,为突击调动“开绿灯”……“李逵”如此剽悍,能不让李鬼眼红吗?能不刺激李鬼铤而走险吗?
权力“被山寨”很大程度上缘于“权力山寨化”。山寨一词原代表那些占山为王的地盘,有着不被管辖的意味。不少合法的权力处于“不被管辖”范围之内,不少公共部门习惯于把自己手中权力的清白和合法性预设为是不证自明、无可置疑和无需追问的,习惯于监督豁免,习惯于“自我清白假设”,这就是“权力山寨化”。因此若要惩治山寨权力、首先要避免“权力山寨化”倾向,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