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很难避免,尤其是自然灾害。南方雪灾、汶川大地震、北方旱灾、西南旱灾,还有此次的玉树强震,相对于人祸,天灾更占主要原因,需要我们用“八方救援”的心态共抗天灾。这就出现一个问题,怎样能更好地凝聚国人的“红心”,又需要一个怎样的慈善制度?
4月18日新华网上有三条新闻值得对比和延伸。玉树遭遇强震,民政部指出,不准备发动全国性的捐赠;由于玉树的地理位置特殊和运输紧张,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18日发布第39号指挥令,严格控制非直接抗灾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灾区;截至今年2月底,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4000亿资金,审计署已收回3亿多元违规资金。这三条新闻提出共同问题:如何建立一个快速、高效、有凝聚力而又透明的慈善和救援制度。
对比中外,可以发现,我国的慈善机构大多由政府管理,完整成熟的N G O还处于萌芽阶段,在现代政府制度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我国的慈善机构并没有发挥它的最大效用。据统计,2003年美国慈善机构所掌控的款项占全年G D P的9%,而我国只占0.1%。而提高个人捐款的前提,必须让公众对捐款用途充满自信,即拥有透明高效的慈善组织。
面对灾难,最主要的是最大程度集中财力和物力。提高个人捐款,并不能单纯地依靠道德的驱使力,也应该强调制度的刺激性。美国的个人捐赠数量多,并不代表其国民的素质和道德比中国的高,而在于其拥有完善的刺激制度。他们凭借捐赠票据可以免征一定数量的财产税和资本增值税等等。对美国人来说,与其财产被当作税款给征走,还不如捐给慈善机构。这也给我国建立现代慈善制度,提供了借鉴方向。
在具体救援过程中,国内并没有树立民间自助的观念。政府救援的权威性在救援过程中普遍树立,甚至不相信N GO救援的能力。在政府逐渐退出个人领域的趋势下,救援并没有多元化和多样化,对N GO的种种限制措施,让他们在灾民面前只有少量的展示舞台,更不用说发挥他们的效用,在实践中提高和完善其能力了。
事实表明,不管是日本阪神地震,印度洋大海啸还是新奥尔良飓风,反应最迅速的都是民间N G O,这些N G O们和政府的救援组成合力,让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而他们设备的先进性,经验的丰富性,组织管理的条理性,都得益于自由充分的发展和不断的锻炼。政府要做的只是对于他们的管理和紧急情况的安排。
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或许能给我们一点指导,“慈善应该回归民间,让政府身影少一点”(4月18日《南方都市报》)。在灾难给国人造成心灵创伤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时,不妨借其本身带来的阵痛,寻找救援和捐助中的漏洞,探寻更好的现代慈善制度,让现代慈善事业进步多一点点,让灾难损失小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