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地住着,可是没几年却突然被告诉说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一张废纸。这两个小区分别是建成于2002年、2003年的渡江西苑小区和一墙之隔的福运苑小区。这好好的房子,怎么说拆就要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说没就没了?(4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
其实,何止是这两个小区的业主想不通。以往,福州市台江区“最短命小区”的户主们也没搞明白,武汉马湖新村小区400多套别墅的主人也没弄清楚:我们住的新建的楼房,住了还没几年,怎么转眼之间就跨入了“危旧房”之列,变成了政府口中的“拆迁对象”,变成了规划部门“复建计划”的香饽饽?
道理并不深奥,故事背后的错误也没有多少新意。无非是朝令夕改的失范规划、“唯GDP至上”的错误政绩观念、“暴利图谋”的权力寻租思想、忽视公共利益漠视私有财产的意念等在作怪。可以说,每一栋短命建筑的背后,都有着“长寿政绩”、“规划多动症”、“赚取巨额利润”的影子。
只是,在一些地方官员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偷偷卖地”、锐意推进拆迁的过程中,不知这些地方的政府,是否考虑到了自身公信力的问题。的确,在公民权利和权力利益的体制格局中,权力可以依靠巨大的魄力、不可违逆的意志,对所有的建筑(无论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推倒重来”,但政府公信力能够如此这般轻而易举地“拆而复建”吗?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个个“拆而复建”的背后,其实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也在一点点耗损。许多“短命小区”,经过了政府部门严格规划建设,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权威性可谓“钢钢的”,甚至可当成是一种价值的定位,被百姓所信任、所尊重。正因如此,百姓才愿意耗尽个人甚至全家的积蓄,实现自己的理想——放心大胆地购得一套住房。
可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官员总是轻而易举地对这些合法建筑、新建小区,依靠“草率拍板”、“拍脑袋决策”,巧立名目冠之以“拆迁”名号,采用“偷偷卖地”、“强行拆迁”等不法手段,亲手打碎了民众“安居”的希望,背叛了公众的信任期盼,将“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誉”架空于无形。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所以,让长官意志大行其道,对制度设计颐指气使,让科学的制定标准沦为权力的附庸,则注定是违背民意难得人心的。当务之急,是一些地方政府重拾“政府公信力”,打造自身负责任、以公民为本位、依法行政、透明的“服务政府”形象,还广大购房者一个舒心、放心、称心的购房环境。而不能再“穿新鞋,走老路”,让一个个并不新鲜的“拆而复建”的故事周而复始地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