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确履职,1名副区级领导干部被撤职;作用发挥不充分,30余名区(市)县市管领导干部被提醒谈话;不胜任现职岗位,2名区(市)县市管领导干部被免职。在20日召开的全市深入推进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大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季桢代表市委通报了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的相关情况。(2010年2月21日《成都日报》)
应该说,在我们的干部管理中,经常有这样的问题:领导干部好像只有违法犯罪了才会失去领导职务,如果不是违法犯罪,即便有这样那样的失误、失职给党和国家造成大的损失,给人民利益带来损失,也不会罢免官职。
正因如此,看到成都1名副区级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被撤职的报道,感到眼前一亮,心头一喜。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想为群众所想,忧为群众所解,事为群众所办,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这是一些个最基本的原则和要求。做不到这一点,无疑就是失职,就应该问责。
所以,我感到,成都市问责制动真格的,1名副区级领导干部被撤职、30余名区(市)县市管领导干部被提醒谈话、2名区(市)县市管领导干部被免职,无疑为该市的干部队伍注入了一剂清醒剂,对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建立和完善一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值得我们为之称道。
领导,就是一个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就是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权力中心,当然也应当成为责任的中心。有权必有责,权力越大责任越重。然而,长期以来,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已经淡忘了这一点,只讲权力,讲地位,讲待遇,而不讲责任。有的人一年下来,搞不了几次调研,下不了几次基层;出不了什么创新思路,提供不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解决不了什么疑难问题,办不了几件像样的事情。一年到头,昏昏庸庸、无所事事、高高在上、官僚主义严重。
这正像徐季桢书记在通报中所说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严重影响市委总体战略的顺利推进。分析其原因在于: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缺乏一抓到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些干部错误认为“不做事情,不担风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守摊子、不思进取;一些单位在干部监督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此,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务必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教训,狠抓责任落实,狠抓能力提升,狠抓工作改进,狠抓作风转变,振奋精神,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由此可见,成都1名副区级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被撤职,无疑给我们这样的警示:你的位置是人民给的,让你坐,也可以不让你坐;你要想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就要对群众负责,就要为群众办事,否则就必须接受问责。
如此“冤有头,债有主”,“吃不了兜着走”,自然会让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做好各项工作。否则,后果就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