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绩效考核体系,积极引入和扩大群众参与,变“官评官”为“民评官”,通过“360度打分”减少误差,让人民群众的评价实质性进入干部的“成绩单”。两年来,长沙采集的“民评”样本总数超过了5万个,考核面更宽、信息量更大、公认度
更高。前不久,他们又建立新设了36门电话的计算机辅助调查中心,使民意收集更加畅通而广泛。(9月6日《长沙晚报》)
据报道,作为长沙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内容,公众评估权重被分为服务对象、机关干部、同级部门和市领导四个部分,比重分别占65%、20%、5%、10%。这种制度设计,实际上是让一个政府部门置身与它发生管理关系的上、下、左、右多个层级中,把评价权全面交给了群众,从制度上落实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避免了过去以官评官、以票评官、以考评官存在的局限性。
过往的政绩考核,虽然花样不少,但主要看重的是经济指标,唯GDP论英雄。在考核方式上,主要是组织部等上级部门少数人评价,即便有民意评价,也是局限于本单位本系统。由于考核权只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只在“内部”走走形式,官员是清是贪,是庸是能,是升是降,也多是“官意”,群众的声音微不足道,从而造成干部只唯上、只唯权、不唯下、不唯实的畸形政绩观。
事实上,一个地方经济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长,生活水平是否提高,环境是否改善,干部的工作是否有成效,群众最有发言权。绩效考核如何运作?民意分量如何显示?笔者以为,就是要像湖南长沙这样,扩大群众参与,开展社会评估。除了由上级领导、同级部门和机关干部分别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外,还组织直接服务对象每年进行集中调查访问,注意听取经济社会生活一线特定群众的意见,根据调查对象区域分布、职业特点等随机抽取样本,让考核结果成为衡量班子、使用干部、奖励问责的重要依据。
湖南长沙这种“官评”与“民评”相统一,以“民声”决定“政声”的考核模式,打破了政府内部考核的游戏规则,既给了政府工作的压力,拓宽了干部监督的渠道,也表明了政府对公众意见反馈的积极态度,有助于形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信与互动,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机制性作用日益明显。据报道,通过近两年的实践,长沙“政绩民意化”的考核方式不仅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公认,引发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俗话说得好: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一个单位,一个干部,如果不把群众放在心坎上,群众就不会在考核中给其亮高分。要让群众在评估中发自内心的说“好”,就必须转变观念,找准坐标,自我加压,眼睛向下,为群众服好务,对群众负责任。只有改变那种“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不怕群众不答应,就怕领导不认可”的政绩观,只有绩为民所考,才能权为民所用,也才能让绩效考核实至名归,让能为群众服务的好干部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