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自来水遭污染事件目前已有2622人门诊就医、59人住院观察。这一公共饮用水安全事件引发当地群众和网民强烈反应。人们对自来水公司的迟报瞒报行为表示不满,同时也批评政府有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行动滞后,指出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7月24日晨,赤峰市新城区九龙供水公司人员发现,由于23日的一场暴雨造成的地面存水流入井内导致自来水污染。26日,九龙公司发给每户居民一封迟来的公告,请居民不要直接饮用自来水。
自来水公司理应提供合格的产品,而一旦发生水污染就应该立即向人们通告并采取措施。而这家公司却直到污水到了居民家中,部分居民进了医院才被迫通告。其间百姓奔走相问、恐慌无助,甚至蜂拥看病,实在让人感叹。
2006年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涉及自来水的各项检测有100多项。按照规定,出厂水至少每天必须测定一次细菌总数、色度、臭味和肉眼可见物等,如果自来水公司按规定办事,很容易发现水被污染。而之所以没有及时报告,可能是因为上报就要停水,涉及自来水公司的利益问题,所以试图用漂白粉之类的东西把污染消除掉,结果因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人数激增而瞒不下去。出了这么大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供水企业难辞其咎。
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滞后也负有责任。供水污染直接导致的是医院患者增多,有关部门却无动于衷,直到事态扩大,才匆匆忙忙研究应对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后,如何启动应急预案,如何应对危机,政府机构都有具体的落实办法,但是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还是按照“三请示两汇报”的做法。一些人担心引起恐慌而瞒着藏着,往往导致事态扩大甚至引发次生公共危害。事实证明,谁在最短的时间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就能尽快地平息事件,而行动缓慢只能产生更多的负面效应。
民生无小事,饮用水等行业关乎群众健康和安危,企业和政府部门都应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否则只能“自毁前程”。我们期待赤峰市政府尽快公布对新城区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