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24日发出《广电总局关于给予湖南张家界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暂停播放商业广告处理的通报》,通报指出,在总局三令五申,严禁播出各类涉性节目和违法不良广告的情况下,湖南省张家界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仍于近期播放内容低俗下流的资讯节目,性质十分恶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新华网)
长期以来,治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步履维艰,特别是地方媒体,又特别是地方电视媒体,可以说是按下葫芦冒出瓢,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众说纷纭。总结一下,有这么几点:一是经济利益驱使,二是自身经费不足,三是管理不严,四是处罚太轻等。这些因素显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根子不在这里,在于地方电视的垄断保护。
我们先看地方电视台的设置,很多地方的电视台看似单列设置,事实上又和有行政权管理权执法权的广播电视局混编,利益均沾。对这些负有管理职责执法职责的广播电视局来说,怎么能狠下心来割自己的肉呢?即使分割得很清,行政机构奖金的来源,额外的的开支等,也要靠电视台的收入来弥补。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管理局岂能狠下杀手。
作为地方党政领导,表达声音,塑造形象,传递政令,评功摆好,大多是通过本地电视台来实现的。对电视台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只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往往是视而不见,或者是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划了,或者一味偏袒。而出现的连带效应就是,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新闻出版、工商等地方行政部门,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由于具有这样的垄断地位,一些地方电视台自然养成了“我是电视我怕谁”的优越感。有主管局的护着,有地方党政领导的宠着,有监管部门的放纵,你中央和省上的三令五申隔得太远,查也查不过来,一些地方电视台怎能不胆大妄为,我行我素呢?什么社会责任,什么观众反感,什么严规明令,只要钞票大把大把进帐,他才不管你那么多呢。
可以这么说,单靠中央和省上的监管查处,难以根治地方媒体刊播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要彻底治理,必须有地方党政的参与,必须有地方执法监管部门的配合,方能一举奏效。据广元日报7月24日报道,前不久该市市委书记接到群众举报广元电视广告中心播放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后,立即责令市工商局查处并加大监管力度,还要求在报纸媒体上暴光,毫不手软。
如果各地都能象广元这样治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何愁虚假违法广告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