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思路点拨】对于这种负面影响事件,重点对该类事件发生的原因,相关对策建议以及预防相关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进行阐述。
【答题框架】
(1)①发生此次事故,对生产的主体即施工者和安排施工的单位而言,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安全生产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设施跟不上,超能力生产,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不够。尤其是施工者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加上不熟悉专门技术工种对安全生产流程的要求,是原因。无论是对什么样的生产主体来说,发生事故,就是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重视不重视的问题,是一个制度上有没有保障的问题,是一个科学认识安全与生产关系的问题,是一个要不要科学发展的问题。
③以上海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为代表的事故灾难暴露出的不仅仅是消防安全、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还有建筑行业中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的工程乱象。
③政府部门对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的监管缺位和漠视,也是造成类似事件的相关原因。
(2)此类事故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痛定思痛,理性反思,应该采取或完善相关的措施,减少相关或类似事件的发生,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生产、科学发展发展为了人,安全第一位,安全发展才是科学发展。建立相关的科学生产规范和考评机制,严格实行生产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生产行业管理,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程序。
②加强消防意识和消防管理监督。许多施工单位消防意识薄弱,对消防监督一直流于形式。比方,去检查我们的大楼安全设施,消防栓,消防通道,钉是钉,铆是铆,消防看似固若金汤。但一旦出事了,云梯不够,或是上不去,问题就出来了。所以,消防部门应该加强对消防意识的宣传和监督管理,建立消防管理的长效机制和不定时的检查管理制度,把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③加强对建筑工程承包的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承包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分包商的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建筑法》法律制度,对其中的模糊定义加以明确,严堵制度漏洞。尤其对转包分包制度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对没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单位坚决予以拒绝,有相关建筑资质的要在接手工程后加强对其的施工监督。
④完善政府或相关主观部门对建筑工程等生产工程的监督管理。要重点落实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三项制度;要严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建筑市场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安全事故查处工作,真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⑤进一步完善人民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制度,加强相关指导和保险宣传,有效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政府要求和监督生产工程单位与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完善对工程事故的预防工作。建立合理地补偿和赔偿制度,以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