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2010年11月4日消息,针对3日腾讯宣布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这一行为,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在与凤凰网科技独家对话时表示,腾讯与360之争愈演愈烈,现在已经发展到了绑架用户做筹码的地步,这就显示出我国的网络环境已经到了必须出台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地步,且必须是最高级别国务院出台法规,罚款也要高,对于损害广大用户利益的行为,不仅要对用户进行赔偿,而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腾讯与360之间这场争斗和最新进展,你有什么看法?
【答题框架】
1. 这场从一开始打着“为了用户利益”旗号的纷争,现在陷入了两家公司私利的深渊,本应得到利益保护的广大用户,着着实实当了一回“炮灰”。这场纷争也提醒人们,当我们对网络以及网络技术的依赖性无限上升时,尤其是某种网络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了绝对垄断地位时,整个社会和公众就随时可能被网络或者网络运营商“绑架”。
2. 一个公司不管其有多么正当性的理由,也不管对手曾经用过多少“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其是否有权强行“在别人的电脑上停止运行自己软件”,仍然是存在争议的。尽管,软件企业和用户之间一般都签有协议,但是,如果,因为竞争对手“违法”就终止软件的运用,是来自公司的自我认定,显然缺乏说服力。对于腾讯在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后,对于部分用户造成的损失,用户有权要求赔偿,并且用户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则提起诉讼。
3. 从表面上看,此次争斗是由360先指责腾讯侵犯用户隐私引起,但是一直没有第三方的机构来做评判,而是两家之间口水战不断且越来越升级,到现在发展到泱及无辜,侵害消费者选择所用软件的权利。我认为,应该有网络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法院或者是政府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来调查清楚两家的说辞是否有依据,从而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协调,而不应该放任两家任打口水战。
4.腾讯宣布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这一行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应对其制止。腾讯在拥有如此的广大用户、形成了一种公众服务规模后,不能随意单方面进行变更条款、中止提供服务,这样做就限定侵害到了消费者权益,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来讲也是无效的。
5. 这次两大家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争斗也反映出了我国的网络环境已经到必须出台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地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也需要一些类似《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之类的法规出现来规制网络企业的行为。腾讯杀气腾腾,意在威逼用户做出选择:卸360留QQ;这是对用户软件选择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QQ用户权益的践踏;一些原本中立的用户,由此也被逼迫到反腾讯霸权的立场;互联网企业之间如何竞争都可以,只是不要逼迫用户,和用户过不去。
6.“用户”是360和腾讯之争的焦点,我个人认为非但没有保护,这场战争就是两家对用户利益的绑架。而要如何摆脱这种绑架?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这种现状,除非用户自己组织起来。“要么就弃用两者,要么就只能变成某一方的支持者”。我认为用户一直都很被动,而之所以两家公司就可以如此置用户利益于不顾,就是因为用户表现出的“弱势群体”的特征。
7. 在互联网行业,很多中国企业仍然不懂如何处理竞争关系。这也是最近一系列恶性竞争事件的实质。“两者是大恶和小恶的区别”,两家赤裸裸的不正当竞争,正是中国互联网的可悲之处。两家公司能在第三方的协调下,“坐下来好好谈谈”,任何商业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应该以用户的利益为重,“广大用户也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扞卫自己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