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考试政策  >> 省级   
省级
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3-07-10      来源:江苏省公务员局
【字体: 】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公务员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推动全省公务员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的安排,决定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省委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全省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保证。


  二、对象范围


  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的对象范围包括:全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要与“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是:


  (一)全员培训。培训学习的重点内容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内容见《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另发)。要注意与“六五”普法培训结合起来,采取集中辅导、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


  (二)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编印《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另发),全省公务员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的同时,主动完成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


  (三)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各地各部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 “每日一题”》为主要参考,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举办全省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鼓励、倡导公务员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笔谈、利用机关内网举办法治理念论坛、编演法治文艺节目以及法律法规社会咨询宣传等活动,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从2013年5月开始,到2014年4月底结束。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重要工作列入日程。要提高认识,明确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在培训时间、培训经费上统筹协调,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和特点,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抓好全员轮训。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要做好人员参训登记,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省有关部门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适时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组织严密、效果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教育培训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做好活动总结。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教育培训活动经验并及时宣传和推广。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五、组织领导


  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及考核工作。


  各地、各单位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按公务员管理职责分工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025)83393807


  省公务员局培训和监督处


  (025)83236056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3年5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