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三个部分。在公务员考试中,时常会考查到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常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点相结合,形成的关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原则,被称为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邓小平理论孕育于1975年的全面整顿的实践中;开始产生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形成主题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构成理论轮廓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确立科学的理论体系在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
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邓小平理论”这个科学的概念。党的十四大报告把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九个方面,即: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外部条件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步骤问题,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以及祖国统一问题。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因为:第一,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成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第二,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第三,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发展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作出了新的科学判断。第四,总起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它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实践证明,邓小平理论是指导全党全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