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
此次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均有调整。这三类国务院机构,你能分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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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本次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数量未发生变化,仍然是26个。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本次机构改革增加了4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分别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信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组织。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即是国务院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机构改革后由9个变为7个,为:新华通讯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