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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4年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考点储备(19)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3-10-08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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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概论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设立公司的目的及公司的运作,都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


  《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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