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常识资料  >> 法律   
法律
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之宪法——人民政协(12)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2-11-16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十二 人民政协

  (一)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二)人民政协的组成和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分为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委员会两大部分;各级人民政协每届任期都是5年,对其成员连选连任没有届数的限制。

  (三)人民政协的任务和作用

  政协的任务和作用主要有三大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