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教育局2017年集中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镇江市教育局部分市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从其要求)。获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地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教育局2017年集中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 3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3月15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13日9:00-3月1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1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面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zje.net.cn,下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zhenjiang.gov.cn,下同)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17日10: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6日—7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3日—14日。参加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学校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笔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笔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部分岗位含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20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时间初定为3月26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可于3月22日登陆镇江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考生须于3月23日—24日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凭身份证下载、打印初试通知单。初试成绩次日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体育、音乐教师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校医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取百分制(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4月9日(星期日)。面试成绩和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时间初定为4月16日(周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实行一次性等额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17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校医招聘岗位须在两年内取得全科医学或内科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16342(市教育局人事处),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考工中心),监督电话:0511—88916332(市教育局监察室),0511—85340800(市人社局事业处)。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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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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