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主要从事涉法涉诉工作,适合男性。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工作时间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选调后在本委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配偶、直系血亲中无人涉犯罪或刑事处罚。
5、报考本岗位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人民警察资格,从事警务工作满2年;
B、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3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3CM以上。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1、发布公告: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18时止。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现场报名者可直接到我委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可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85388706@163.com。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表(本公告后的附件供下载填写);
(2) 身份证、工作证;
(3) 学历学位证书、警衔任命文件、职务任命文件;
(4) 各类获奖、表彰证书及历年考核等次证明;
(5)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年工作经历证明(可在考察前提交);
(7)其他
上述资料,可以是复印件(面试时核对原件),网上报名者可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委不负责家属、子女的随迁、调动和就业就学工作。
联系方式: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9号
邮编:212001
联系电话:0511-80853330,传真:0511-80853334。
中共镇江市京口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