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扬中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至1997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http://www.zjrsks.com.cn/)进行查核。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13日9:00- 4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3日9:00-4月1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13日9:00-4月19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17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www.yzrs.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21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本公告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3-15日。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须参加镇江市集中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15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㈠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1.管理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计算机类和经济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3.新闻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写作》;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
4.其他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合成办法具体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㈡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其他类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经公开招聘主管管理机关批准。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4月22日-5月8日。
㈢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
管理类、计算机类、经济类、新闻类考生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类岗位入围下一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参加测试。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和《综合知识与写作》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其他类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323505,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8332609(政策咨询),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95608,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