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法官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1、选调职位及名额:法官4名。
2、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各级审判、检察机关的现任法官、检察官。
3、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律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法官等业务能手称号、荣立二等功、获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前三名或硕士研究生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具有助审员或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且独立办案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5)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本人自愿到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党组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 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句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并填写报名表(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请将报名表及其它所需材料进行扫描后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发送至邮箱:jrfyzzc@sina.cn。报名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下载报名表请登录江苏省句容市人社局网站www.jrhrss.gov.cn或句容市人民法院网www.jsjrfy.gov.cn.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2、初评及资格审查:对本院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资格审查人数少于选调人数时,适当减少选调名额。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业务和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精神面貌等。面试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末位得分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根据面试的成绩和计划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4、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为等额考察,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三)其它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选调法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3、本次选调工作由句容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人:王蔚 吴军雷 电话:0511—87996126 87996105 邮编:212400 传 真:0511-87996112 邮箱地址:jrfyzzc@sina.cn
监督电话:句容市人民法院 0511-87996153
句容市委组织部 0511-87273311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句容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句容市人民法院党组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