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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17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4-09-04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
【字体: 】              
  2024年9月扬州市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2024年9月扬州市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招考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素质测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送至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现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费100元/人。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9:00至2024年9月6日16:00,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6:00。
 
  现场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康民路5号,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514-82980986。
 
  2.报名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即退回:
 
  ①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证书
 
  ④个人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
 
  ⑥其他证明材料
 
  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岗位简介表》,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邗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二)素质测试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素质测试,素质测试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方式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同分并列者),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业务能力测试。
 
  方式二: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低于1:3比例的,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素质测试得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如招聘名额最后一位有成绩相同的,则专业业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五)公示聘用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素质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按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与扬州市邗江区中兴劳动人才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性质合同,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参照各用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81839。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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